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字〔2021〕60号)的规定,现就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制定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1级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保留入学资格并于2021年返校的学生,2021年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评审委员会
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所所长、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
三、评定依据
1. 是否免试推荐入学研究生;
2. 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与综合表现;
4. 学校根据当年招生政策确定的其他条件(是否综合考核优秀等)。
四、评定办法
1. 各等级奖学金名额依据学校分配的名额;
2. 依据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类别按比例分配;
3. 推免生、保返生、暑期综合考核优秀生(不含调剂专业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4. 统考生按录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名额分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