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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重要)

时间:2016-12-28作者: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点击:410

各位老师:

     学校已发布了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请大家查看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结合新一轮岗位聘任的要求,以岗位聘任合同为依据,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切实发挥各单位的主体作用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考核对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校在岗、在编教职工均需参加考核,其中: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要求按照组织部通知执行。“双肩挑”处级干部,应同时参加处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 

教师重点考核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情况、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的量和质、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工作业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工勤人员重点考核其服务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及操作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四、    考核等级及比例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级的评定标准由各二级单位根据聘期任务和年度工作任务自行制定。 

受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机关各部门评优人数由机关党委按总量控制并下达指标,机关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优指标打通使用。学校返聘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计入单位考核评优基数。 

五、组织与实施 

1.人事处负责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协调与组织,组织部负责处级干部的考核,学生处负责辅导员的考核,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 

2.各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附件1),明确本单位具体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教职工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 

3.教职工登陆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http://hr.nuaa.edu.cn,填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后,打印、签字后交至所在单位。系统登陆用户名为本人职工编号,密码为校园网登陆密码(有疑问可联系84893923转0)。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薪级工资晋升和绩效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 

2.校、院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考核为优秀的(岗位津贴按照教学科研岗评定的人员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其2016年岗位津贴额度的40%在2017年扣发;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2016年岗位津贴额度的20%在2017年度扣发。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将予以告诫;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负责单位

12月30日前

各单位进行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教职工自我小结,填写考核表。

各单位

1月3日前

组织教职工考核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收考核表。

各单位

1月6日前

审核考核表,汇总测评情况,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并将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教职工可提出复议,各单位做出答复。

各单位

1月10日前

各单位将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各单位

1月12日前

审核各单位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将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教职工聘用(任)工作领导小组

3月10日前

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3月10日前

兑现评优奖励。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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