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关于学生毕业设计的有关要求,今年学院将继续加大本科生毕业设计的管理和检查力度,请各专业、研究所务必在2018年6月10日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研究所及指导教师应加紧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的网上提交和打印装订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保证“本科毕业设计管理专业统”中学生毕业设计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毕设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及归档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二、毕业设计团队应有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总报告,总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团队中每位学生应有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
三、学生须签署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附件二)
四、学院使用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专业统”(PMLC)对所有学生的毕设论文进行检查,重复度在20%以内的学生准予答辩,重复度在20%~40%的学生需修改论文重新提交检测并低于20%后准予答辩,重复度超过40%或经修改后重复度仍大于20%的学生必须延期两周修改论文并经抄袭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
五、各专业、研究所应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材料准备等事项。上述事项应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六、答辩组均为公开答辩组:答辩组至少3名教师组成,不能包含指导老师,答辩成绩不受限制。
七、各专业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校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5%,不得超过20%;“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进行调整,最终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并向学生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学籍科。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附件三。
八、学院应按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办法》的要求,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中按3∶1的比例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数每个学院不超过5个。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应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专业统”中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四)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附件五),因获得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将会被提交图书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据库,推荐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还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使用授权书》(附件六)。
九、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和评语须在6月10日前全部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专业统”,否则将影响学院成绩评定工作。
十、具体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备注 |
1 |
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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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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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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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致 |
4 |
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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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
5 |
6月6日-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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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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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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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月12日-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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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致 |
9 |
6月15日-6月17日前 | 完成毕设论文归档工作 |
注: 未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或没有通过答辩的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或重新准备后,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向院级毕设工作指导小组申请补答辩,补答辩的时间至少在正常答辩的两周以后。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网上提交及打印装订要求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附件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附件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表
附件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授权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