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2023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院2023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组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有序进行,我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鑫
成 员:朱小军 陈海燕 许 娟 李振华 林 卉 王 香 蒋旭莹
刘雪娟 王叶飞 许彧文 胡 朋
二、申请对象
1. 2021级、2022级在籍在校本科生,第一次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或不适合在现专业继续学习并经学院审定认可的学生,可申请特殊类型类转专业。
2.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申请特殊类型类转专业。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条件及要求参照校教字〔2022〕3号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1)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
2.特殊类型转专业只能在理工类和非理工类专业之间进行,不得转入同一类专业。可接收特殊类型的非理工科类专业包括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全部本科专业,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外国语学院全部本科专业。
3.转专业被批准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不得放弃,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四、转入转出审核原则
1.转出审核原则
(1)转出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报送教务处受到学业严重警示(第一次)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人数的30%。
(2)学院根据符合转出条件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排序,确定转出名单。
2.转入审核原则
(1)学院对学生转入、转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绩点、排名、所在专业情况,对符合条件者安排面试考核。
(2)学院组织对转入学生的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时间安排
1.9月13日8:00—9月15日17:30,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书(格式不限)、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
2.9月19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表2),按照表格要求完成填写,转入学院意见栏在面试时由转入学院负责填写。
3.9月20日—9月22日,学生在学生处进行职业兴趣评估(评测系统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4.9月23日—9月28日,学院对申请转至本学院的学生组织面试考核;学生参加面试时,须向学院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表2)和其他要求材料。
5.10月8日前,学院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转入学生名单。
6.10月13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其他
本工作方案仅作为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最终转出学生名单以学校发文为准。
工作联系人: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9-88970068
邮箱:jxb_16@nuaa.edu.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