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做好2024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李 鑫
成 员:朱小军 陈海燕 许 娟 李振华 林 卉
王 香 蒋旭莹 刘雪娟 韩桂馨 王叶飞
二、优秀生类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1. 专业排名前35%的学生可申请优秀生类转专业,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为当前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数的20%。
2. 转专业申请对象:2023级本科生,申请条件和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3年已按专业招生计划完成了招生录取,按照《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3级学生不开展转专业工作。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转专业范围受限:
(1)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2)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高考以文科招生进入或文科类专业不得转入本学院专业;
(4)国家规定的其他转专业受限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转入学生考核
学院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查学生适宜所申请专业的潜力、口头表达与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综合学生绩点与面试考核情况形成录取意见。
四、转入学生课程修读与学分替代规则
1. 转专业学生转入计算机学院之后,可申请课程学分替代,经学院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免于补修对应课程。不满足学分替代要求的课程,需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补修。计算机学院大一年级主要专业相关课程请见附件1。
2. 学分认定以课程目标及教学内容为主要审核依据,按照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实质等效的原则进行认定。原则上低学分课程不可替代高学分课程。
3. 若学生补修课程学分累计超过15分,原则上须转入2024级,按2024级学生进行管理。
五、时间安排
1. 5月6日8:00 — 5月11日17:00,学生提交申请;
2. 5月14日17:00前,学院完成转出学生申请审核;
3. 5月15日 — 5月31日,学院组织申请转入学生面试考核;
4. 5月31日,学院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5. 6月6日前,教务处公布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教务处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本学期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六、其他
本工作方案仅作为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最终转入学生名单以学校发文为准。
附件1:计算机学院大一年级主要专业相关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计算机学院大一年级主要专业相关课程
课程号 | 课程名 | 学分 | 涉及专业 |
08101100 | 高等数学I(1) | 5.5 | 1-5 |
08101560 | 高等数学I(2) | 5.5 | 1-5 |
08101240 | 线性代数 | 2.5 | 1-5 |
21101460 | 大学物理Ⅲ | 4 | 1-5 |
21201040 | 大学物理实验Ⅲ | 1 | 1-5 |
16102780 | 计算机系统概论 | 1.5 | 1-5 |
16102670 | 程序设计(一) | 3 | 1-5 |
16102770 | 程序设计(二) | 2.5 | 1-5 |
16101140 | 程序设计课程设计 | 1 | 1-5 |
16102720 | 离散数学Ⅰ(1) | 2.5 | 1、3、5 |
1610279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导论 | 1 | 1 |
16202060 | 信息安全导论 | 1 | 2 |
16303070 | 软件工程导论 | 1 | 3 |
16403270 | 物联网工程导论 | 1 | 4 |
16503020 | 人工智能导论 | 1 | 5 |
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为1,信息安全专业代码为2,软件工程专业代码为3,物联网工程专业代码为 4, 人工智能专业代码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