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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班考核】关于开展2021级、2022级、2023人工智能创新班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5作者: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点击:213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创新班培养与管理工作办法》,学院将对2021级、2022级、2023级人工智能创新班开展2023-2024学年的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目前学籍在1621001、1622001、1623001班的所有学生。    

二、考核内容

1.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学年计划完成情况良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学年所有必修学分,第一、二、三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分别大于等于3.2、3.2 和 3.3。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前三学年内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2位)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或参加学校认定的III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或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排名均前 3 位)等。

4.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学生,经学院审核认定,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流程

1.9月27日,学生在线提交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信息证明材料(https://f.wps.cn/ksform/h/write/mUFgHYvl/,在线表格填写9月27日24:00截止),辅导员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教务员审核学生成绩材料。

2.9月30日前,学院教学办完成相关考核。

3.考核结果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4892811,王老师;051988970068,刘老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2024924

附件:

1621001.xlsx

1622001.xlsx

16230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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