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9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托费及学杂费的预通知
各位老师:
2009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托费及学杂费学院统计上报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校医院审核完毕,统一发放。现将校医院的发放要求通告如下:
1、请各位老师携带《独生子女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单职工奖励60元,双职工奖励120元。
(2)双职工则在女方单位报销。
2、独生子女托费报销情况说明:
(1)自孩子出生第五个月起开始发放。
(2)私托凭社区证明每月报销45元;幼儿园凭正规发票每月报销100元。
(3)南航幼儿园发票不予报销。
请符合托费报销条件的教职工携带正规发票和本人病例于2009年12月每周一、二、三来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地点:学校外国专家招待所西侧平房1楼106室
联系电话:84892360;联系人:卞医生。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工会
二00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