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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11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10-09-30 点击数: 12

为做好优秀生源的校级交流和选拔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2011年的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   接收程序

1. 外校推免生申请人(含直博生)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阅读我校推免生工作相关办法,下载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外校推免生于2010年10月10日前,按照学校要求将相关材料用快件直接寄(或送)达所我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再收理;

3.学院对申请者材料(含本校推免生、直博生)进行审查,并分批通知是否来我校参加复试;

4.学院对本校推免生按学科组织面试,对校外推免生根据申请人寄送材料的时间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费80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

5.对通过学院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寄发接收函至该生所在学校,并分批上网公示;

6.收到我校接收函的申请者,须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得到原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免试校验码在教育部公布的网上报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287),并到报名点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直博生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报名工作进行)。

三、   复试办法

1.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2.拟录取同学必须具有英语四级或者六级合格证书。

3.学院根据申请人综合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及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说明

1.我校已于2008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了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凡录取为我校本科直博生均享受学校全额奖学金(相当于公费),在校期间的待遇与其他博士生相同。凡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全额奖学金。

2.凡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请硕博连读。

3.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