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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02 点击数: 3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青年教师的国际视野,促进与国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的函》,现将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名额

1.高级研究学者:派出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派出期限为6-12个月。

根据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2011年将按12人年(144人月)的经费规模选派高校教师出国留学,计划选派15人左右。

二、资助内容

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比例共同资助。

派出人员出国进修期间的工资、津贴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校人字〔2010〕4号)中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3.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附件1)规定的合格标准。暂不具备外语派出条件的,必须在一年内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申请人申请时原则上须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含意向性)。

四、选派原则

1.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坚持“按需派出”的原则。

2.优先选派入选国家及省部级团队骨干成员,优先选派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与优秀人才工程入选者,优先选派我校各级重点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优先选派已申报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和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

3.留学基金委今年将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申请人《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4)“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4. 近五年来已由国家或学校资助派出进修的教师原则上此次不再选派,近三年来曾入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但没有执行的,原则上此次不再选派。

四、选拔程序

1.请申报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

2.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师资培养的需要,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和选派类别认真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填写《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专任教师总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4名候选人,其它单位可推荐1~3名候选人。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4.经评审入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人员需于2011年9月20日-9月30日登录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5)的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由学校上报留学基金委。经留学基金委录取后,方可派出。

五、注意事项和申报要求

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情况还可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ec.edu.cn),在“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中查看。

请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和《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办,联系电话84892739,邮箱:szb@nua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