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通知】关于申报PCT专利省级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5 点击数: 647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知发(2019)24号]。省财政对于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予资助。请满足以下条件的专利负责人于2019年4月20日前向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登记,并于4月30日前完成资助申报

)国(境)外专利

1. 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对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国家公布日在201811-12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申请处于正常审查状态,具有授权前景的给予适当资助。

2. 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对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811-12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2)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3)受让取得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境)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国(境)外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811-12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联系人:郭剑坤蔡褀祥

  话: 84892717 84892160

 




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