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接人事处通知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转发的中组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学习经历证书材料(复印件)等的收集归档、核查工作。同时为加快推进我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人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行人事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人事信息采集
1.教职工登录“南航教职工信息管理平台”(http://rsxx.nuaa.edu.cn/),类别选择“教职工本人”。用户名为本人职工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凡入校报到时已登录过该系统的人员,密码为本人修改过的新密码,如有遗忘可与人事处人事科联系(84893493)。
2.系统内的全部内容教职工均应主动填写,空白则视为本人不具有该类信息。
3.教职工填报信息时请参考“填写说明”,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如系统显示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上的用字不一致,请到学院党政办208登记登记(表格见附件2),由人事处集中修改。
5.有关“学科建设信息”填写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发展计划处(84893616)。
6.有关教工本人及家庭联系人的通讯信息将作为学校与教职工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以上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主动修改,以免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证书复印件收集
1.教职工的学习经历证书复印件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证书复印件须用A4纸,在每张证书复印件的背面注明职工编号后四位及上传文件名称(上传文件名:填写完一条信息后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扫描件”栏目内的“刷新”,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文件名,例如/pmis/upload/118278-31231.pdf,数字部分即为上传文件名。同一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的上传文件名相同)。证书复印件分学历学位、其他证书两类装订,其中学历学位复印件按学历层次由低至高顺序排列。
3.不能提供证书复印件的需说明情况,由学院汇总(表格见附件3),交人事处人事科。
三.信息审核
教职工将相关信息汇总,信息审核完成后,形成个人信息确认表,教职工签字确认后交人事处备案。证书复印件交档案馆存人事档案。
档案馆 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各单位数据采集各单位时间表
时间 |
单位 |
4.19-4.21 |
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4.22-4.25 |
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民航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4.26-4.28 |
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航天学院、高新技术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无人机研究院、将军路校区管委会、图书馆 |
4.29-4.30 |
其他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