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
为确保2012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及组织关系介绍信准确、规范、完整,按照今年组织工作安排,各院级党组织自9月10日至10月10日要对2012级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及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1、新生党员入校后,各学院党委要及时审核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及组织关系介绍信,撰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及组织关系介绍信自查报告,按照外省、本省、校内填好的《新生党员登记表》,于10月12日将自查报告和《新生党员登记表》上报党委组织部。
2、检查新生党员材料要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看其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检查新生党员入党材料时,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缺失及问题登记表》(附件1),并及时与新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和发函,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疏忽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并说明有关情况;部分材料如:自传、入党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我校可以补办的,学院要及时给予补办、建表或让新生党员补写材料,但要注明补办补写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或《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缺失及问题登记表》注明情况和原因,并将《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缺失及问题登记表》放入党员材料袋中。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其党员资格;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须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要按照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对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检查。看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单位是否是县处级以上党组织,省外转入介绍信抬头是否是“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内介绍信抬头是否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如果有问题,尽快让党员本人联系原开具介绍信的党组织更换。
3、对新生党员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或者只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各学院党委(总支)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各学院党委提出意见,报党委组织部批准。
4、做好与新生党员谈话的工作。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存在重大问题的,各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其谈话并做好谈话原始记录,以便进行下一步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对新生党员进行党性教育。
5、各院级党组织要在10月20日前将新生党员的准确信息录入党员信息管理库,并对党员信息管理库加以维护,确保党员信息管理库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附件:1、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缺失及问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