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上交: 1. 根据材料袋的要求准备材料:
2.以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书材料、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书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其他有关证书材料、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文章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教学论文。 所用原件,除材料袋中所需之外,其余将在评审会结束后归还申报人。 3.重要技术报告等必须由撰写此报告时的单位审核人签字并盖公章。 4.学院(基层单位)请以各学院(基层单位)为单位,于2013年3月20日16:30前,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汇总表及评审费(300元/人)一并交20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tanjy@nuaa.edu.cn。联系人:谈静艳。联系电话:84892848。过期将不接受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材料填写的补充说明: 此项说明主要针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非教学科研系列)》表格。 1.申请人需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 2.表格第7页,“由基层单位负责审核”。 3.表格第11页,栏目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栏目下方涉及表决的部分请勿作任何标识。 4.关于重要技术报告,需是本人起草的,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总结、报告和文件。 三、关于同行评议的有关事宜请待进一步通知。 四、所有申报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的《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下载。 五、其余未尽事宜,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谈静艳(8489284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