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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党员材料检查及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03作者: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点击:31

毕业年级党支部:

我院2013届本科生即将于2013年6月下旬毕业离校,为确保毕业生党员材料规范完整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校党委组织部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材料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各党支部采取自查方式,对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和整理。检查重点是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完备,《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中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应盖印章的地方是否盖好印章等。 对于存在的问题,可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如果存在材料缺失、程序不全等现象,请及时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妥善处理。工作原则是,要对党组织负责,要对南航学生负责,不把党员材料中的问题带出学校。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自查工作于6月13日前完成,在检查中如发现问题请填写《毕业生党员材料检查情况问题汇总表》(见附件1),并将检查结果于6月14日前报学院党委。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同时,须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一般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各党支部要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分为省外、省内、校内三张表格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表(见附件2),按年级汇总复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并于6月14日前发送至dairu@nuaa.edu.cn邮箱。党支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表(特别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部门及工作单位,要向每一位学生党员本人核实)。

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由本人提前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组织关系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的名称(也就是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的党组织名称),以便准确无误地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参考附件3)。

2、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关系转移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中如有将人事关系保留在南京市的,务必提前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和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般只代管人事档案,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对方同意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

3、留在本校工作或考取本校其它学院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将其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学院。

4、留在本学院工作或读研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院,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到6月份。

(二)6月18日前,学院统一将开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因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限6个月以内)的,本人要做出检讨,党组织要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然后补转。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不再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如确属不慎丢失的,要及时(6个月以内)向学院党委报告,本人做出深刻检讨并写补办申请,由院党委调查清楚后进行补转,超过6个月的,不再补转。

(三)年级要组织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大会,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传达,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见附件4)发至每位毕业生党员手中,并组织他们认真学习。

(四)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新的党组织后,要在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寄回学院党委。

学院党委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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