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已发布了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请大家查看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学院的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后续再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办,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为科学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现就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考核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
2.考核要以高水平的学术和管理为导向,注重实绩,重视质量评价,引导教职员工持续开展创造性的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人力资源效益。
3.考核要以激发教职工活力为目标,建立完善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双向选择原则进行转岗分流,逐步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4.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在教职工考核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考核工作细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1.2015年7月1日前进校(在岗)的教职工均在考核之列。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规定办理:
(1)校内调动人员在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协助提供;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符合合格条件的按考核合格兑现相关待遇;
(3)公派出国人员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可不参加年度考核,但计算考核年资;
(4)在校、院机关工作的工人计入单位考核评优基数,评优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5)关系挂靠在校人才交流中心的,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协议后,不参加年度考核,计算考核年资;
(6)2015年7月1日之前聘用的外聘兼职人员提交书面年度工作总结,由用人单位给出考核结果以及是否续聘的结论;
(7)2015年7月1日之前聘用的学校返聘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参加考核,计入单位考核评优基数,考核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8)学校派出人员参加被派出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存档;
(9)其他未列入的人员比照类似人员处理。
三、考核内容
(一)教师岗位
重点考核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情况、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的量和质、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
(二)其他岗位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包括业务技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劳动纪律,参与公益性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为教职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成果的学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学校建设与改革发展的贡献等。
四、考核等级
各类岗位人员(不含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优质高效或超额完成岗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2.合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本岗位工作,圆满地完成受聘岗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3.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及组织纪律较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2)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
(3)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
(4)未经学校同意在外兼职;
(5)劳动纪律松懈,擅自离岗7天以上;
(6)不思进取,缺乏责任心,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
(7)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失泄密事件;
(8)未经学校审核同意而不参加年度考核者;
4.在考核中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难以确定等级的人员可定为基本合格。
5.受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根据《关于落实教授、副教授及高水平教师为本科生上课要求的管理办法》,各学院有责任安排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凡无故不讲授本科生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年终考核不得评优。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和组织部协同实施。人事处负责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协调与组织(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其中处级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负责。
2.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系、所(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明确本单位具体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3.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以学院考核意见为基础,统一组织年度辅导员考核优秀人选的评定。
4.教职工登陆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请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系统不支持谷歌chrome浏览器;系统于12月25日正式启用)http://hr.nuaa.edu.cn,填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在线生成年度考核表,打印后交至所在院级单位。系统登陆用户名为本人职工编号,密码为校园网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若忘记密码,请本人携带工作证或校园卡到综合楼700室重置,有疑问可联系84893923转0)。
5.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并依据考核标准,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完成工作要求进行考核,综合评价,给出考核等级。
6.各单位负责人对教职工签署考核评价意见,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进行简要评述,并将考核评价意见反馈给本人。本人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小组应在3日内给出复核意见。
7.各单位在网上填写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后,在线生成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打印盖章后连同教职工考核表交人事处。
8.“双肩挑”处级干部,除按照组织部要求填写处级干部考核相关报告外,还需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类型填写教师岗位年度考核表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表,并参加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履职考核,但不参加单位评优。科级及以下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所聘岗位填写相应考核表。
9.为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人事服务水平,学校今年首先对教师岗人员实现了人事、科研、教学等跨部门的信息共享,相关信息自动从各相关职能部门系统中提取,教师本人只需填写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即可。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职晋级、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人员,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2016年1月起执行。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的人员不增加薪级工资。
2.校、院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考核为优秀的(岗位津贴按照教学科研岗评定的人员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其2015年岗位津贴额度的40%在2016年扣发;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2015年岗位津贴额度的20%在2016年度扣发。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将予以告诫。教师岗位人员在聘用期内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降聘、转岗直至解聘。非教师岗位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七、注意事项
1.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15%。机关各部门评优人数由机关党委按总量控制并下达指标,机关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优指标打通使用。
2.各学院、机关党委和各直属单位收齐教职工考核表,与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并于2015年1月8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3.各单位在进行动员部署时,要特别提醒年度总结报送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附件:1.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2.教职工考核测评表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人员”考核、续聘审批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5年12月23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负责单位 |
12月28日前 |
各单位进行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教职工自我小结,填写考核表。 |
各单位 |
1月5日前 |
组织教职工考核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收考核表。 |
各单位 |
1月7日前 |
审核考核表,汇总测评情况,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并将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教职工可提出复议,各单位做出答复。 |
各单位 |
1月8日前 |
各学院、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将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返聘、外聘人员”考核、续聘审批表报人事处。 |
各单位 |
组织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优,结果报人事处。 |
研工部、学工部、团委 |
|
1月15日前 |
审核各单位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将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
教职工聘用(任)工作领导小组 |
3月10日前 |
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
人事处 |
3月10日前 |
兑现评优奖励。 |
人事处、财务处 |
附件2:《教职工考核测评表》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人员”考核、续聘审批表》(在文件最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