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如有意向申报请于1月8日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交至院办506。电子表发送至tanjy@nuaa.edu.cn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选拔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5〕3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和条件
已申报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全额资助项目)”的,且满足下列条件人员可申请本项目。
1、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外语要求
推荐人选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4、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港、澳、台除外),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5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5年度QS学科排名。
申请人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名额不超过8人,各学院推荐1人。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附件2)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3.《江苏省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1份)。
(二)其他要求
1、优先推荐没有海外经历或海外经历不满1年的申报人员
2、申请人如同时获得“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全额资助项目)”的资助,则必须执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全额资助项目)”。
3、请各单位于1月12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联系电话:84892739
附件:
1.201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2.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
3.江苏省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4. 关于选拔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5〕35号)